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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2008年秋季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时间:200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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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2008年秋季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计划录用2名

单位代码(1000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基本条件,双侧裸眼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必须合格,年龄在18岁至30岁之间,面向全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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